近日,有消息称,微信支付、支付宝均对火币网发出律师函,要求火币网下架OTC(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交易市场)支付通道,停止非法使用其商标。
但作为此事件的主角之一的火币方面,并未收到律师函。火币相关人士昨日下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各部门上下找了很多邮件,确实没有收到相关律师函,但怕有遗漏,所以一直都在查询。”
不过做网站的公司,据记者了解,此“误会”或与装有律师函的快递未送到有关。
针对此事,《证券日报》记者分别向蚂蚁金服支付宝、腾讯微信支付方面进行求证。
腾讯财付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腾讯正发函沟通其进行下架处理。”
此外,昨日《证券日报》记者从知情人士手里,独家拿到支付宝发给火币网律师函的电子版本。律师函显示
网站建设,支付宝方面要求火币网停止使用支付宝从事虚拟货币收款行为;断开连接并删除火币网一切使用支付宝等委托人商标页面等。
不过,火币集团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回应称,“火币与支付宝、微信支付没有任何形式官方合作
影视网站制作,所有用户间的转账行为,均属用户点对点的个人行为。”
火币方面认为,“涉及相关支付平台的Logo仅为表达支付的链接方式,并未用于宣传本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为行业内通行的做法。我们理解相关方立场,将严格遵照关于商标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查使用情况。”
接下来火币方面会采取怎样的应对措施,此事又会对火币OTC产生何种影响,目前尚不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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