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消息,今日
商城店商网站解决方案,微信公众号“共青团中央”发布了文章《请注意:微信办公有风险》。
文章称:使用微信办公导致的泄密案件逐年递增。微信办公导致泄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第七款“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单位原则上不提倡使用微信办公,因工作需要组建的工作群,交流内容应严格限定为周知性的一般信息,禁止传播一切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禁止涉密人员使用微信办公。
此外
系统漏洞,文章提醒,除了不能在微信群里发布涉密信息,各位公职人员同样要注意:
不要在微信群里妄言;
不要在微信群里散播黄赌毒、暴力恐怖、谣言诈骗等信息;
不要在微信群里参加非法活动;
警惕微信红包类“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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