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17日立案
法律行业网站建设,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为3187.13万元。记者就此事致电中兴通讯董秘办
企业做网站,对方称需要去了解一下情况。
天眼查数据显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李自学。公司官网显示,中兴通讯是全球领先的综合通信解决方案提供商,成立于1985年,是在香港和深圳两地上市的大型通讯设备公司。
中兴通讯发布的今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显示,营收约为193.32亿元,同比下降14.34%;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5.64亿元,同比下降64.98%,扣非后净利润约为1.20亿元,同比增长130.95%。
中兴通讯表示,针对此案件的执行申请,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目前双方仍在友好协商解决纠纷。
中兴
以下为回应全文:
就近日媒体报道中提到的中兴通讯被中建五局申请强制执行的事宜,系中兴通讯与中建五局的正常商业纠纷,并非失信被执行。
自2008年起至今,中兴通讯与中建五局发生多起系列纠纷案件,相关进展均在公司半年报、年报中有详细的披露。
此次被申请执行的案件是其中一起中建五局诉中兴通讯的案件,自2009年起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做出再审终审判决,判决要求公司支付未付的工程款1449余万元人民币、对方的窝工损失286余万元人民币及利息等
上海史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时判决中建五局返还中兴通讯保函2015万元人民币及利息。
鉴于上述判决双方互负支付义务,且该案涉及的其它几起中止审理的案件在该案判决后重新恢复审理,公司与中建五局一直在就案件和解进行沟通,中建五局并未在判决生效后立即申请执行。
针对此案件的执行申请,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目前双方仍在友好协商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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